機 會 ,總 留 給 有 預 備 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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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8

了解?誤解?

原本可以作分享的地方,當考慮到閱讀的人「可能」由中一學生到學生家長,其實實在不敢隨便發言。一來涉及個人私隱,二來不知人家如何理解。其實本身開個部落,無非都為促進了解,反而今日卻有感人家誤解而變得很有保留,我實在愧對自己和肯花心思去閱讀的諸位。

事出當然有因,或者我試試在有意識之前,留給自己一個紀錄吧。

事緣某天下課後做了三件事:寫手冊、打電話、見家長。第一件事本來就家長通告稍加提醒,全文是這樣:「xx欠交4張通告,請家長予以跟進/督促,盡快交回。」而當晚我在另一個途徑發現事情被形容成該生因欠交家課而寫手冊(其實按規定,欠交家課可另有途徑的);第二件關於打電話的,其實以前曾有評論指學生討論老師「打電話」,情況和「見社工」的印象相約(重申在下對社工界的朋友並無惡意),不過這點帶給人家的觀感是一回事,是否有達專業操守又是另一回事(我們的專業性是否受到基本尊重看來都是問題);第三件事,見家長。選址實在是一大「敗筆」,事前也預料不到當時人的反應,但礙於私隱又不能講太多,可以講的是,有個家長,有個學生,有個班主任,有第四個人指班主任「有份」責備(第四者原文用「鬧」這個單字)學生。

所言是否屬實之全部?事情會否越描越黑,還是愈辯愈明?不過,可肯定的,事情已令在下不得安枕,不然在下非要在凌晨兩點三十分將全文消化及回應。當然,若果能夠理性討論,在下很樂意有人回應,不然還是接納第四者的意見...「禁得閒`不如去思考點樣改進你既教學方式la`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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