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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3

難教的學生?

拜讀超級富豪「投訴學校信」(應該是「學校投訴信」吧),其實文章早前也從另一個途徑也讀到。 除了在那裡給了一個回應,也想用自己的部落加以補充。

其實從另一個來源也看到此文,裡面有這樣的回應:

家長、學生、學校之間的事都要鬧到聯合國的話,
不如叫聯合國成立一個專責學校事務的小組,
對全世界類似的事件進行跟進啦~~
當時人是否濫用傳媒、聯合國?當我們在課室學校,言傳身教,希望學生追求凡事要合情合理,不應該無理取鬧,不知何時,社會大眾似乎「學到」,談判不成的,公開事件,找找傳媒,或是拉大隊到xx府請願...總之就是向上向上無限延伸(當然不排除有人覺得教師發一次脾氣,政府就撥十六億)。

「有理」就是否代表可以「取鬧」?總之鬧上去,鬧到地極,鬧到永永遠遠(Amen?)。在我們未知悉事情的真確及全部之前,我已經在兩個不同的來源看到這篇「資料」(information),可以肯定的,是將會有其他的人從我這裡看到這個,我到底會否犯上散佈「謠言」的謬誤?在事情的背景,涉及人物的關係也是不清不楚,如果要強行去詮釋解讀判決的話,我唯有向主祈禱給掌權者多有智慧矣。

未出道以前,自己總認定「老師是最難教的學生」,但大人之間(老師、校長、家長)解決不了的事,(無論哪一方)就要如斯高調訴諸更上一層的「權威」,哪跟小學生有爭執就「告俾老師知(等老師審你)」而不曉得明辨事情始末是非黑白,「童智成人」(詞彙出處)的稱呼看來所言非虛。

大人也許都是難教的學生。

補充:
  1. 教師從來不怕人告,怕的是麻煩,教師不是律師,不是記者,更不是公關,我們沒有別的考慮,顧念的是學生的成長。
  2. 願我們為受影響的學生(們)懺悔,也請原諒我們其實不像記者、議員那麼有「權力」去做類似審判徐步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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