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 會 ,總 留 給 有 預 備 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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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31

個人空間 / 非個人空間

「除了人工以外,其他東西別帶回家」
「是的。」
「教師應該有自己個人空間...」
「是的。」
但遺憾的,是我只會說,卻無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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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悉自己的工作表現評估(Appraisal),從某個房間走出來,心情有點低落,潛了下去。

第一個行動,是我原本想刪除這個部落,一來是回應上面的意見,但現況是,自己手裡上有著做不完的工作,恐怕生活扣除學校學生後,所餘無幾。自問花在學生身上的時間已很節約,若要決心另闢自己的個人空間,我想刪除這個部落,放工後與學生劃清界線,要聯絡則用自家的內聯網

(如果以十日為限,讓學生留言表決又如何?)

其後被問到有無「參與」學生在網上日記的討論,追問之下,發現自己被人題及,即使事件與自己風牛馬不相及,我深知何謂人言可畏,至少就是連自己也相信謠言,事事介懷,處處自責,饒不過自己。有一點不得否認,就是學生在網上日記的留言,對其他學生及老師造成一定的傷害。猶記得有年正式擔任班主任,開課不消一星期已發現有學生上網 %$^&#%#& ,令人無奈的是當時人又無清楚表達事情始末,想自我反省又做不到,自問自己沒有金剛不壞之身,當天的傷害今天仍有陰影。

即使香港的部落以青少年為主(詳見有關調查),我想這裡也不乏教育界的同工,方潤夏日老師都是很有閱讀價值的部落,但問到會否向其高足開放部落格的,卻是少得可憐(學生自行利用谷歌搜尋又另作別論)。我想,這和學生拒絕向父母透露其網上日記的道理相若吧。也許,我是否該主動發展我的個人空間?

p.s.
To M,Wish you have a nice journey in Thailand.


後記:
綜觀本地中學的網上批評,暫時想到以下容易被忽略的地方:1. 先問自己,為啖氣定為道理?(火遮眼的不適用)2. 與其匿名指控,還是依正規途徑申訴較好。3. 辱罵人不會令你變得正確,只會令你理虧。4. 寫得出,就要有被當事人知道的心理準備。

1 則留言:

MissLee 說...

我呢,某個情度上自從被學生在我的blog上攻擊個體無完膚後,已自動斷絕參觀他們的xanga,因為實在是傷心和自殘的行為。

教了三年書,理解到不是所有學生都可以做朋友,而年青人正因為年青,他們有很多不合理的行為是他們自己現時無法明白也可能永遠不明白的。教書嘛,真要看開一點。

我是從technocrati 連過來的。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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